应该有些成都的小伙伴知道租赁住房时可以提取我们的住房公积金。那么你知道成都职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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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在公积金中心业务委托银行开设的I类银行储蓄账户、职工身份证明材料及规定的业务证明材料。
职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
受托人是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职工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书原件;
受托人非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受托人是单位经办人的,提供单位和经办人有效证明、职工身份证明。
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照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申请提取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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