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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彭州市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公告

作者:消失の空白 2021-06-01 18:56:07 成都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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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发布了相关学校的招生入学公告,这些学校中含附小、南部新城学校、濛阳实验校等招生信息。小编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图片由网友“消失の空白”提供

1、小学一年级招生

公办小学办理流程

入学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2)在彭州市区域内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3)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登记办法:

(1)所有大成都市(含23个区市县)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要求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00-2021年5月21日17:00。(已完成)

(2)在彭州市区域的大成都市以外户籍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须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完成信息提交及资料上传,填报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20日。(已完成)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也需要网上登记。

现场资料审核:

彭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等),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区公办小学(登记点)进行资料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4日。

彭州中学附属小学招生对象为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自愿申请选择彭州中学附属小学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彭州中学附属小学进行资料审核,执行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相同政策。其招生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彭州市南部新城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办法

入学对象

①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②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

③服务区内住宅类商品房的购房户适龄儿童(2021年5月31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入学办法

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到南部新城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南部新城学校,也可以申请就读原服务区学校,此两类适龄儿童由致和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服务区内未拆迁的原有住户适龄儿童服务区不变,仍按原服务区入学。

二年级入学对象

①天府路小学原南部新城学校专班学生(根据自愿可选择到南部新城学校就读)。

②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已就读一年级学生。

③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已就读一年级学生。

④服务区内住宅类商品房的购房户已就读一年级学生(2021年5月31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办法

入学对象

①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②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③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

④服务区内住宅类购房户适龄儿童(2021年5月31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入学办法

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到濛阳中学实验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濛阳中学实验学校,也可以申请就读原服务区学校。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此两类适龄儿童由濛阳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二年级入学对象

①2020年竹瓦学校设立的专班学生(根据自愿选择到濛阳中学实验学校就读)。

②2021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系统将显示为“未审核”(表明还未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后,系统将显示为“已登记”(表明已通过现场审核,等待查询就读学校);如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未通过现场审核)。

公示:

6月15日,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6月22日,各小学将公示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可到学校查看入学结果,也可登陆系统查询就读学校。

报道:小学一年级新生于8月30、31日前根据各校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面板小学办理流程: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6月14-17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6月16-17日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

6月22日,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彭州市沁园小学、彭州市嘉祥外国语学校和彭州市博骏学校的招生报名人数若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通过电脑随机补录并公布结果。

6月28-29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补登记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23—27日在市教育局教育科补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七年级招生

工作流程

4月20-27日,所有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从大成都市外回原籍小升初学生,监护人应于4月20-27日持户籍薄到市教育局注册帐号后才能登录。

4月20日-5月20日,来彭州市居住就业人员(含大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完成信息提交及资料上传。

全市小升初学生家长,如因在彭州市各城区(含中心城区、牡丹新城区、南部新城区、濛阳新城区)购房,拟申请对应区域公办七年级学位的,请于5月20日前将户籍本复印件一套、《房屋信息查询表》和《出生医学证明》,交所在毕业小学,由毕业小学收齐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6月10-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彭州市嘉祥外国语学校、彭州市博骏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参加直升。

6月17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及计划。

6月18-21日,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初中学校志愿;6月20-21日,成都市外户籍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7月5日,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7月10日,公办初中完成学位确定。

7月13-14日,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7月17-18日,初中七年级新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补登记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少年,可于8月23—27日在市教育局教育科补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初中录取

彭州一中实验学校和成都石室白马中学录取彭州市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户籍毕业生或延秀小学和实验小学服务区学籍毕业生,分两个批次进行。

彭州市天府路小学毕业生直升成都石室白马中学,彭州市东城小学毕业生直升彭州一中实验学校。

新建彭州市南部新城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及办法如下:

(1)入学对象

①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小学毕业生。

②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生。  

③服务区内住宅类商品房的购房户小学毕业生(2021年5月31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2)入学办法

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南部新城学校,也可以申请就读原服务区学校,此两类小学毕业生由致和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服务区内未拆迁的原有住户小学毕业生服务区不变,仍按原服务区入学。

新建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及办法如下:

(1)入学对象

①服务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

②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小学毕业生。

③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业生。

④服务区内住宅类购房户小学毕业生(2021年5月31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入学办法

服务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濛阳中学实验学校,也可以申请就读原服务区学校。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业生,此两类小学毕业生由濛阳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其它镇(街道)小学毕业生实行单校与多校划片方式,就近入学。 

民办初中录取

彭州中学实验学校录取彭州市户籍或彭州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分两批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彭州市延秀小学、实验小学服务区户籍或学籍毕业生为第一批次,其他为第二批次。   彭州市嘉祥外国语学校和彭州市博骏学校为一贯制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均可自愿申请校内直升,如果申请直升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电脑随机录取,享受校内直升的不再参与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如果两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学位实施补录。

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彭州市教育局、彭州市公安局、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彭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彭州市关于做好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行政区域户籍在我市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彭教育发〔2021〕6号)相关规定办理,4月20日-5月20日,在彭州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须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完成信息提交及图片资料上传。

残疾儿童入学。妥善做好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与市残联做好区域内残疾儿童评估、登记及就读学校安置,确保“应进全进”,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相关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按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

在彭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彭就学,由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录取导致多子女就读不同学校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公办学校,市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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