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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岗位招聘公告

作者:夏末°微傷 2021-04-21 09:41:12 成都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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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成都又有一批新的岗位招聘工作啦,对于目前还处于待业状态的各位小伙伴们来说可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哦,赶快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相关岗位的招聘公告吧。

图片由网友“夏末°微傷”提供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2021年上半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1年上半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中“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完全相符。 

(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应聘我校实验技术岗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24∶00。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管理系统(也可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主页,点击顶部菜单“人才队伍”下拉菜单中的“人事系统”,即可注册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报名入口”---“社会招聘”---“招聘标题”下的公告链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者网上缴费、参加笔试、面试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因上传照片错误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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